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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朐县关于健全完善复工复产企业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机制的通知

2020-03-05 23:08:14

来源:临朐宣传

关于健全完善复工复产企业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机制的通知

疫情防控各专项工作组,各镇(街、园、区)政府(办事处、发展服务中心):

  为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,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,尽最大努力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,现就健全完善复工复产企业疫情早发现、早报告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1.发现。企业每天对员工进行体温监测,及时发现有发热(37.3℃以上)、干咳、乏力等症状,且与来自湖北、武汉或其他中高风险地区人群有密切接触的员工。

  2.隔离。企业即刻嘱其停工,并与其他人员隔离。

  3.报告。向属地镇街、行业主管部门报告,并详细询问旅行史、接触史等关键信息。

  4.送诊。由属地镇街安排专人专车就近送至发热门诊,发热门诊对发病人进行初步甄别,做CT、血常规等检查。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,联系县医院安排救护车送至县医院隔离治疗,并报告县卫健局。

  5.检测。县医院对发病人进行细致检查,检查结果报医疗救助组,必要时开展核酸检测。核酸检测呈阴性的,对症施药治疗;核酸检测呈阳性的,由医疗救助组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。

  6.出现疑似病人。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,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,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、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,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。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。

  7.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。实施内防扩散、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。已发现病例的单位,要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、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、疫点消毒等工作。出现疫情的单位,根据严重程度,暂时关闭工作场所,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。 

附件:复工复产企业疫情发现报告流程 

临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0年3月4日
复工复产企业疫情发现报告流程




全县8处发热门诊及联系方式

县人民医院(联系人:姚子文3120527  18678019055)

县中医院   (联系人:刘冬梅3096173  18866703607)

县妇幼保健院(联系人:高建强3717725  13070735929)

县海浮山医院(联系人:陈仕礼3336179  15863639571)

辛寨中心卫生院(联系人:刘明珠3342561  15264666369)

五井中心卫生院(联系人:孙开红3619900  16605367106)

蒋峪中心卫生院(联系人:李文芬3460125  15288812726)

九山中心卫生院(联系人:陈廷亮3681023  15866558344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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